近期,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餐飲食品、豆制品、酒類、糧食加工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食用農產品等11食品大類(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為一個食品大類)共133批次樣品,檢出8批次樣品不合格。發現的主要問題是農藥殘留超標、重金屬超標等。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蒼溪縣、旺蒼縣、利州區和朝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旺蒼縣童某超市銷售的“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二、蒼溪縣逍某胡辣湯店銷售的“煎炸過程用油”,極性組分(游離脂肪酸、甘油一酯、甘油二酯、氧化甘油三酯和甘油三酯聚合物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三、蒼溪縣陵江鎮梨鄉市場王某豆制品店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四、旺蒼縣嘉川鎮鑫某副食店銷售的“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五、旺蒼縣嘉川鎮菊某超市銷售的“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六、旺蒼縣智某水果門市部銷售的“老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七、廣元市利州區南河利州市場(李某)銷售的“上海青(小白菜)”,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八、廣元市朝天區曾家鎮曾家農貿市場(郭某)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四川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或購買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
3.不合格-2023年第8號食品抽檢信息
4.不合格項目解讀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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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不合格項目解讀 .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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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廣元本次檢驗項目.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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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不合格-2023年第8號食品抽檢信息.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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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合格-2023年第8 號食品抽檢信息.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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