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醫療機構藥械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啟動以來,蒼溪縣市場監管局采取部門聯動、高位推動、糾建并舉等措施,確保專項行動落實落地,有效保障人民群眾藥械使用安全。
部門聯動增合力。加強行業主管與質量監管密切協作,聯合縣衛生健康局印發《蒼溪縣醫療機構藥械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并召開座談會議對相關工作進行了專題會商,建立了部門聯合督導檢查和信息相互通報兩項機制。
高位推動重落實。將醫療機構藥械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納入局黨組會議專題研究,成立了以局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有關股室隊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并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安排部署。聯合縣衛健、醫保部門召集全縣47家鄉鎮衛生院以上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開展行政指導會議,梳理印發醫療機構在藥械質量安全方面應該履行的主體責任并專題解讀。
糾建并舉促長效。集中力量對醫療機構藥械質量開展監督檢查,對16家醫療機構違規行為予以責令改正,對11家醫療機構進行了立案調查。同時結合基層醫療機構藥房現狀,聯合縣衛健局出臺《蒼溪縣基層醫療機構藥房規范化建設細則》,要求醫療機構從藥品管理制度、人員與培訓、購進與驗收、設施與設備、儲存與保管、調配與使用等方面進行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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