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蒼溪縣查處某食品經營部對銷售的商品作虛假的商業宣傳案
2023年12月5日,蒼溪縣市場監管局接匿名投訴,稱“蒼溪某商家每天組織老人在該門面領取米面油,高價售賣保健品,可能存在欺騙行為,要求制止”。
執法人員隨即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正在向60名消費者宣傳推銷某酒類產品,其宣傳內容為“具有治療風濕病痛、便秘、關節炎、脊椎病、肩周炎等疾病功效”。當事人涉嫌對其商品作虛假的商業宣傳。
經查,當事人以贈送面條、紙巾、雞蛋等小禮品、免費嘗試該酒、用該酒擦拭關節等吸引消費者關注,并于2023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在店內通過播放電腦中保存的宣傳視頻和連接直播軟件的直播視頻,以及工作人員現場講述等形式開展宣講活動,并向老年人銷售該酒類產品。
2024年5月17日,蒼溪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法律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處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近年來,不法商戶利用人們渴望健康、治愈疾病的心理,通過現場講解、播放視頻等多種方式,對普通食品作疾病治療、保健功效等不實宣傳,誘導老年人購買,屬于典型的虛假宣傳行為。蒼溪縣市場監管局將常態化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工作,持續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加大對虛假宣傳、消費欺詐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2.蒼溪縣查處某門市部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燃氣灶具案
2024年3月27日,蒼溪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某門市部貨架上擺放銷售的家用燃氣灶具,其標注執行標準為GB16410-2007 GB30720-2014。經查,GB16410-2007《家用燃氣灶具》國家強制標準已廢止。當事人涉嫌銷售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氣灶具》國家強制標準的家用燃氣灶具。
上述家用燃氣灶具系當事人以898元/臺的價格從廣元某商戶處購進1臺,購回后一直擺放在門市部內以1000元/臺的價格對外銷售。截至執法人員檢查時,上述涉案燃氣灶具并未售出,無違法所得。
GB 16410-2020《家用燃氣灶具》國家強制標準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原GB 16410-2007《家用燃氣灶具》國家強制標準同時廢止。當事人在進購涉案家用燃氣灶具時,未仔細查證產品的相關信息,導致銷售標準已廢止的產品。
2024年5月13日,蒼溪縣市場監管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沒收涉案家用燃氣灶具1臺,并給予罰款1200元的行政處罰。
燃氣灶具作為經濟社會發展中生產、生活的重要物資,特別是安全、執行的國家標準狀況關乎群眾切身利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蒼溪縣市場監管局將不斷強化對燃氣灶具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懲治力度,對此類違法行為形成了有力震懾,對維護消費者權益、規范燃氣灶具市場經營秩序、努力營造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主辦單位: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技術支持:中國電信廣元分公司 網站維護:廣元市電子政務外網運營中心
政府網站標識碼5108000004
蜀ICP備09004036號-1
川公網安備 51080002000282號
地址:廣元市利州區利州東路二段68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