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地理標志保護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知辦發保字〔202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
現將《地理標志保護工程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首批地理標志保護工程項目申報工作同步啟動,各省級知識產權局要高度重視,組織做好項目申報工作。各省報送數量不超過2個,請于2024年3月15日前將《地理標志保護工程項目申報書》和《地理標志保護工程項目推薦信息匯總表》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4年1月22日
地理標志保護工程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 年)》和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決策部署,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的《地理標志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關于“實施地理標志保護工程”的部署要求,加大對地理標志保護發展的支持力度,提升地理標志保護能力和水平,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高水平保護為主線,通過實施地理標志保護工程,布局一批引領帶動性強、發展潛力大的項目,打造地理標志保護高地,充分發揮地理標志保護在發展區域特色經濟、傳承弘揚傳統文化、助力鄉村振興、擴大對外開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打造一批地理標志保護重點產品,加強引領帶動,推動地理標志保護體系進一步完善,保護能力和水平顯著增強,地理標志產品特色品質持續提升,地理標志文化傳承載體作用有效發揮,地理標志保護在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等方面的作用更加凸顯。
三、重點任務
(一)建立健全地理標志保護制度體系。推動地理標志保護地方性專門法規立項、制定和實施,建立完善地理標志保護標準體系,健全規范地理標志保護管理政策體系。制定出臺有效保護措施,加強道地中藥材地理標志保護。推進運用地理標志保護手段,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
(二)建立統籌協調的地理標志保護機制。協調推動專門保護和商標保護地理標志名稱、保護地域范圍等的統一。加強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要求與以地理標志注冊的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中的特定品質等指標的一致。加強地理標志保護與商標注冊、動植物品種登記、企業名稱登記等的統籌協調。探索建立地理標志產區等級劃分和產品質量特色品級劃分機制,科學合理設定分級指標和要求。
(三)建設地理標志重點保護資源名錄。開展地理標志資源普查,采集基礎信息數據及紙質、影像等代表性實物資料,系統集成地理標志名稱、保護申請人、保護地域、生產加工流程、質量特色、專用標準、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信息。建立完善地理標志保護檔案,聯通市場監管、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資源數據,匯集地理標志與專用標志使用市場經營主體、相關商標注冊的映射信息。
(四)強化地理標志特色質量保證控制。鼓勵以區塊鏈等技術為依托,建立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地理標志來源追溯機制。構建政府監管、行業協同、生產者自律的質量保證體系。推動建設特色質量檢驗檢測機構,遴選發布機構名錄,完善地理標志檢驗檢測服務網點建設布局,引導企業自建地理標志產品檢測實驗室,支持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專業檢測服務。
(五)加大地理標志保護監管力度。開展電商領域地理標志侵權線索網絡監測,建立完善侵權投訴舉報機制。結合區域性、季節性等特點,定期組織開展保護專項行動,加強市場巡查和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地理標志侵權假冒行為,對相同或近似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搭便車”行為予以規制和打擊,公開發布典型案例。
(六)加快促進地理標志全面發展。加強地理標志保護工程與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銜接。深入挖掘地理標志的歷史、文化和生態價值,促進地理標志與“老字號”“非遺”等融合發展,推動打造特色地理標志文旅項目和旅游線路,開發工業旅游,探索建設地理標志旅游基地、地理標志線上線下展覽館、展示體驗中心和相關主題公園等,將地理標志與農產品商貿有機結合,進一步塑造地理標志知名度。
(七)夯實地理標志基礎保障。加大地理標志保護人才培養力度,組建專家團隊,建立指導服務站,加強業務培訓和經驗交流。大力開展品牌宣傳,創新宣傳方式,通過制作宣傳片、創建官方微信公眾號和視頻號、成果展示展覽、學術研討、開展進企業、進市場、進社區、進學校、進網絡活動等方式,廣泛宣傳地理標志,加強地理標志信息傳播利用,增強社會認知,提高社會意識,營造良好的地理標志保護環境和氛圍。
四、組織實施
(一)建設和實施條件。擬實施地理標志保護工程項目的地理標志需獲得國家地理標志產品認定保護時間超過 2 年或者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時間超過 5 年,產品質量特色優,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生產者生產管理規范,預期取得較高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相關產品不參與保護工程項目申報。
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保護工程,根據實施方案明確的重點任務制定本省地理標志保護工程項目實施名錄和年度實施方案,明確建設目標、建設內容、時間節點、政策配套、工作考評等相關要求,組織相關市縣遴選推薦地理標志保護工程項目。實施單位制定工程項目實施方案,經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審核,報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后予以實施,一年內完成工程項目。
(二)支持方式。國家知識產權局從地理標志保護體系建設、加強快速協同保護、專業化人才培養、便利化專用標志使用核準等方面對入選項目給予業務指導和政策支持,優秀實施項目在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申報評定中予以優先考慮。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入選地理標志加強資源保障,積極爭取有利于地理標志保護發展的政策和財政支持,組織專家對入選地理標志開展專業指導,協調各方推動解決工程實施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將地理標志保護工程實施納入部門重點工作,制定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強化人才支持和條件保障。
(二)加強實施管理。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地理標志保護工程項目實施情況的跟蹤監測,相關信息和典型案例及時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開展驗收評估,將通過驗收的列入國家地理標志保護工程入選地理標志,工作成效納入年度知識產權保護相關考核。
(三)加強宣傳總結。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多種渠道,加大對地理標志保護工程實施進展和工作成效的宣傳,選樹典型,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
《地理標志保護工程實施方案》解讀
一、制定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地理標志保護工作,將“實施地理標志保護工程”納入《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等重要政策文件,在《“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15個專項工程中設立“地理標志保護工程”專項,明確提出重點任務。
國家知識產權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完善地理標志保護政策體系,強化地理標志保護。2021年5月,會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地理標志保護的指導意見》,加強地理標志領域業務指導和統籌協調。2021年11月,制定印發地理標志領域第一個五年規劃,進一步明確加強地理標志保護和運用的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十四五”以來,不斷提高地理標志審查認定質量和效率,持續開展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試點和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建設,指導各地加強地理標志行政保護和執法協作,加大地理標志保護宣傳和培訓力度,穩步推進中歐互認互保協定落實,取得一定成效。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錨定《地理標志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進一步細化工作舉措,明確工作路徑,切實保障地理標志保護工程落地見效,研究起草了《實施方案》。
二、總體考慮
一是明確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提出堅持以高水平保護為主線,布局一批引領帶動性強、發展潛力大的項目,打造一批地理標志保護重點產品,充分發揮地理標志保護的重要作用,有效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是堅持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相結合。把握新形勢新要求,聚焦當前地理標志保護工作亟需解決的突出問題,進一步細化重點任務,推動地理標志保護能力和水平顯著增強。
三是統籌兼顧,明確保護工程與現有工作的關系。加強保護工程與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的銜接,兼顧專門保護和商標保護兩種途徑。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圍繞工作目標提出七方面重點任務。
一是建立健全地理標志保護制度體系。推動制定實施地理標志保護地方性專門法規,建立完善地理標志保護標準體系,健全規范保護管理政策體系。推進運用地理標志保護手段,加強道地中藥材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
二是建立統籌協調的地理標志保護機制。加強地理標志專門保護與商標保護、動植物品種登記、企業名稱登記等的統籌協調。探索建立地理標志產區等級劃分和產品質量特色品級劃分機制。
三是建設地理標志重點保護資源名錄。開展地理標志資源普查,采集基礎信息數據及代表性實物資料。建立完善地理標志保護檔案,匯集聯通不同類型及不同部門的資源數據。
四是強化地理標志特色質量保證控制。鼓勵建立地理標志來源追溯機制。構建地理標志質量保證體系。遴選發布特色質量檢驗檢測機構名錄。
五是加大地理標志保護監管力度。開展電商領域地理標志侵權線索網絡監測,建立完善侵權投訴舉報機制。定期組織開展保護專項行動,公開發布典型案例。
六是加快促進地理標志全面發展。加強地理標志保護工程與運用促進工程的銜接,促進地理標志與“老字號”“非遺”等融合發展,推動打造地理標志文旅項目和旅游線路,開發工業旅游,探索建設地理標志旅游基地。
七是夯實地理標志基礎保障。加大地理標志保護人才培養力度,組建專家團隊。大力開展品牌宣傳,創新宣傳方式,廣泛宣傳地理標志,加強地理標志信息傳播利用。
四、組織實施
國家知識產權局每年組織開展工程項目申報工作,由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審核推薦,報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縣級以上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具體實施。實施單位根據《實施方案》明確的重點任務至少選擇2項具體項目進行實施,一年內完成。
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入選項目給予業務指導和政策支持,優秀實施項目在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申報評定中予以優先考慮。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入選地理標志加強資源保障,組織專家開展專業指導,協調各方推動解決工程實施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五、工作要求
為保障各項任務順利實施,《實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強化人才支持和條件保障。二是加強實施管理,跟蹤監測地理標志保護工程項目實施情況,組織開展驗收評估,將通過驗收的列入國家地理標志保護工程入選地理標志,工作成效納入年度知識產權保護相關考核。三是加強宣傳總結,加大對地理標志保護工程實施進展和工作成效的宣傳,選樹典型,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
主辦單位: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技術支持:中國電信廣元分公司 網站維護:廣元市電子政務外網運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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