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3
(一)單位職能簡介........................................ 3
(二)單位2023年重點工作.................................. 6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10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10
(一)收入預算情況........................................10
(二)支出預算情況....................................... 10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10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11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11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11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11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13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14
(一)公務接待費與2022年預算相比......................... 14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2年預算相比............14
(三)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22年預算相比................14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4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14
十一、名詞解釋..........................................14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職能簡介
1.負責全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強市、食品安全、標準化和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等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負責全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負責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和督辦大案要案、疑難案件、跨區域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4.負責全市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授權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5.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市消費者權益服務中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6.負責全市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并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7.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檢和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8.負責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產品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9.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10.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指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
11.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12.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本級地方性標準的立項、編號發布工作。依法對標準制定和實施情況開展監督。
13.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檢驗檢測工作。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14.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工作。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工作。
15.負責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
16.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17.依職責監督和指導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標準和技術規范。負責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后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和投訴舉報處置工作。
18.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與處罰。執行監督檢查制度,依職責查處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化妝品的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互聯網銷售的違法行為。參與省藥監局組織的監督檢查。
19.指導縣(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
20.負責全市知識產權戰略和規劃的制定,負責知識產權的保護,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21.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民營經濟黨組織建設有關事項。在市委組織部指導下,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22.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2023年重點工作
1.以更強責任感守牢安全底線。強化底線思維、極限思維,保持一失萬無的高度警覺,下最大力氣抓好安全監管。食品安全方面,要以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為引領,以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為抓手,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特別強調的是,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是今明兩年全市市場監管系統的首要任務,涉及到的各級各方面都要主動作為,確保如期完成創建任務。持續開展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規范化建設試點,支持縣區探索機制創新。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10+5”攻堅行動,提高日常監管和監督抽檢科學性和靶向性,嚴防嚴控嚴管各類風險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藥品安全方面,建立健全全市藥品安全風險研判機制,不斷強化藥品、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等質量安全監管,規范網絡經營藥品行為。持續完善不良反應監測與評價體系,探索將縣級醫療機構納入年度計劃,擴大國家級和省級哨點醫院布局。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方面,聚焦重點產品、重點指標和重點產業,開展農村消費品質量提升等行動,加強日用消費品、危險化學品等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做好流通領域產品質量抽查,及時掌握全市產品質量狀況,適時召開質量分析、約談會等,幫助企業提升產品質量水平。特種設備安全方面,認真落實安全生產15條硬措施,持續整治公共安全領域、重點行業企業、高風險特種設備的安全隱患。全面建立“三單一書”安全責任落實長效機制,提升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查找消除風險隱患的能力水平。著力補齊特種設備應急處置、信息精準歸集應用等短板。
2.以更高標準優化營商環境。聚焦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目標,以優質主動服務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要進一步便捷市場準入準出。持續推動企業開辦“一窗制”“小時清單制”,鼓勵有條件的縣區擴大“零成本”范圍,提升偏遠地區個體工商戶開辦便利度。大力優化企業注銷流程,將個體工商戶納入簡易注銷范圍,實現注銷“零見面”。要進一步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專家庫,推動新出臺政策措施應審盡審,保障不同所有制企業在資質許可、政府采購等方面的公平待遇。圍繞行政事業性收費、供水電氣等5大領域和商業銀行“5個不得”問題,規范收費行為,降低市場主體經營成本。要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利用。加快實施《廣元市“十四五”科技創新和知識產權規劃》,推動《廣元市專利資助管理辦法》修訂,推進國、省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建設,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行動,助力企業穩步發展。緊扣地標助力鄉村振興,加強品牌創建,強化專用標志使用,打造優勢特色品牌。依托“知識產權+蓉歐班列”(廣元)基地,強化開放合作,讓“廣元造”更快更高效“走出國門”。
3.以更大力度推動質量強市。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優化質量要素供給,服務高質量發展。要著力抓好質量提升。進一步加大質量強市工作統籌力度,支持開展質量強縣(區)、全國質量品牌提升示范創建,持續推動重點行業領域開展質量提升行動,鼓勵企業實施“首席質量官”制度,開展質量改進、質量攻關、質量對比提升和QC小組活動。要著力夯實計量技術基礎。加強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建立、改造、升級一批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加強技術改造,拓展測量范圍,提高準確度等級,全面提升我市計量技術機構量傳溯源能力。規范強制檢定工作,加強民生領域、重點領域計量器具監管。要著力強化標準引領。圍繞全市特色餐飲、城市建設、公共安全、基本公共服務等重點領域,持續開展標準體系建設和應用。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抓好國家級、省級等標準化試點項目建設。要著力提升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服務發展效益。持續保持認證證書全省領先的良好勢頭,強化有機生產全鏈條質量管控,促進品質提升。開展國家、省級示范區提質增效行動,做好融合發展文章,通過有機產品認證示范市認證評價。加快推進川北食藥藥品檢驗檢測中心項目建設,確保上半年全面竣工。
4.以更優機制提升監管效能。監管效能直接決定了市場監管現代化的水平,要不斷創新舉措,構建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以網監、廣告、消保、執法、信息化等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市場監管新機制。要強化法治市場監管。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依托“春雷行動2023”“鐵拳行動”等,切實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積極推行包容審慎執法監管模式,盡可能保護市場主體不因“小錯”影響生存和發展。要提升監管精度。探索網絡市場協同監管方式,加強重點消費領域格式條款整治,嚴厲打擊虛假違法廣告,構建多元快捷的消費糾紛解決機制。著重抓好信用分類監管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機結合,對監管對象實施差異化監管。完善信用修復綠色通道制度建設,全市推廣實施縣區信用修復事權下放工作,形成工作常態化機制。要形成監管合力。堅持系統思維,統籌監管與執法、橫向協作與縱向貫通、集中整治與常態監管,著力構建統籌聯動、協同高效的監管執法機制。強化智慧監管,不斷拓展“互聯網+明廚亮灶”“特種設備現場檢查APP”等智慧監管應用場景,優化政務數據歸集、共享、應用,推動市場監管方式由傳統、被動、事后治理向現代、主動、事前防范轉變,著力破解監管任務繁重與監管力量不足的矛盾。
5.以更實舉措助力產業發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產業發展,提出“拼字當頭、產業為先、環境為要”。市場監管部門既是監管部門,也是發展部門,要強化發展意識和服務意識,自覺以服務產業發展為己任,當前重點是全力抓好生物醫藥產業專班工作。組建產業專班,是市委市政府抓發展的創新舉措,目前產業圖譜已經繪制,工作重點也已明確,要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計取得實效。同時,積極做好我們參與的食品飲料、肉牛羊、現代商業貿易、茶葉等其他專班工作任務,特別是食品藥品重點企業,要探索建立上門服務機制,指導企業及時規范生產。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二級預算單位6個,其中行政單位2個,其他事業單位4個。主要包括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本級)、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經開區分局、廣元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廣元市計量檢定測試所、廣元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廣元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收支總預算8642.47萬元,比2022年收支預算總數減少672.48萬元,扣除上年結轉資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徑增加1342.98萬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員經費和項目經費增加。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3年收入預算8642.4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642.47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支出預算8642.4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499.52萬元,占86.78%;項目支出1142.95萬元,占13.22%。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8642.47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增加813.48萬元,扣除上年結轉資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徑增加1342.98萬元,主要原因一是項目經費增加38.94萬元,二是基本支出增加1304.04萬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642.47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087.0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19.2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47.6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88.54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642.47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1342.98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和項目經費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087.08萬元,占82.0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19.21萬元,占8.32%;衛生健康支出247.64萬元,占2.87%;住房保障支出588.54萬元,占8.3%。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款)行政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3891.75萬元,主要用于市場監督管理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2.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023年預算數為76.43萬元,主要用于市場監督管理的設備采購。
3.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市場主體管理(項)2023年預算數為15.61萬元,主要用于市場準入、許可審批、信用監管等市場主體管理專項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市場秩序執法(項)2023年預算數為73.16萬元,主要用于反壟斷、價格監督、反不正當競爭、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網絡交易監管、廣告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綜合執法等市場秩序執法專項工作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2023年預算數為75.39萬元,主要用于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及運行維護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2052.38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項)2023年預算數為902.36萬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684.65萬元,主要用于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34.56萬元,主要用于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0.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3年預算數為168.93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11.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3年預算數為78.70萬元,主要用于部門下屬事業單位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12.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3年預算數為588.54萬元,主要用于部門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499.5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6477.8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公用經費1021.7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委托業務費等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58.6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7.6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3萬元,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
(一)公務接待費與2022年預算相比減少8.06萬元。原因主要是按照規定壓縮公務接待費。
2023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接待考察調研、招商引資、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2年預算相比減少0.06萬元,減少原因壓縮三公經費。
2023年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較2022年預算持平,原因是2023年無公務用車購置計劃。單位現有公務用車31輛,其中:轎車17輛,越野車8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3.00萬元,用于31輛公務用車燃油、過路(橋)、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場監督執法管理事務。
(三)因公出國(境)費用與2022年預算持平。
2023年部門預算未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未安排出國(境)任務和計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2023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3年,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等2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768.53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8.44萬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各項財經規定,壓縮公用經費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安排政府采購預算279.19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設備、檢驗設備及信息化運行采購。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底,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有車輛31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定向保障用車4輛、執法執勤用車23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11臺(套)。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3年,廣元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1個,涉及預算1142.9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1142.95萬元。
十一、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三)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機關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開展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項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市場主體管理(項)主要用于市場準入、許可審批、信用監管等市場主體管理專項工作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市場秩序執法(項)主要用于反壟斷、價格監督、反不正當競爭、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網絡交易監管、廣告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綜合執法等市場秩序執法專項工作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主要用于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及運行維護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食品安全監管(項)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監管等專項工作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主要用于下屬事業單位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其他知識產權事務支出(項)主要用于知識產權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項)主要用于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藥品事務(項)主要用于藥品(含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質量安全監管(項)主要用于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等質量監管專項工作支出。
(十四)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指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喪葬補助費以及烈士褒揚金。
(十五)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十六)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部門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的支出。
(十七)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單位應繳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十八)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事業單位用于單位應繳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經費: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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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xls |
主辦單位: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技術支持:中國電信廣元分公司 網站維護:廣元市電子政務外網運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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