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規范事中事后監管行為,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營商環境標桿指標工作要求,市市場監管局、市委編辦、市司法局會同46個市級部門于今年4月啟動了《廣元市市場主體行政審批事項監管清單和分類監管行業主管部門目錄》的起草工作,于2022年10月31日正式印發,現就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意義
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8號)有關要求,以及落實市委、市政府優化營商環境具體工作部署,結合我市機構改革特別是執法機構改革情況,根據“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市市場監管局牽頭起草擬定了《廣元市市場主體行政審批事項監管清單和分類監管行業主管部門目錄》。
《清單和目錄》,通過細化列明各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主管行業,進一步明晰了監管事權、監管邊界,從根本上解決監管職責相互交叉、權責混淆的情況,旨在改變“重審批輕監管”“以審批代監管”“不審批不監管”的狀況,倒逼行政審批部門壓減不必要的審批事項,降低行業準入門檻,切實履行起一管到底的監管職責。清單不僅列明了審批事項的監管部門,還列明了審批部門、審批層級,方便企業、群眾辦理行政審批,尊重和保障市場主體經營權利,積極構建新型政商關系。
二、起草過程
2022年4月,市市場監管局啟動《清單和目錄》起草工作。起草過程中,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借鑒成都市相關經驗,草擬了《清單和目錄(征求意見稿)》。先后3次書面征求市委編辦、市政府辦、市司法局等46個市級部門(單位)和各縣區政府意見建議,兩次召開會商會,反復進行修訂完善,最終形成了《清單和目錄(送審稿)》報請市政府同意,于2022年10月31日正式印發。
三、起草原則及特點
一是依法清理原則。由各相關市級部門對照本單位權責清單、“三定方案”等權責制度文件進行事項編制。二是按審批層級分類梳理原則。國務院各部門負責實施的行政審批對應的監管事項為第一類,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對應的監管事項為第二類,其他的行政審批對應的監管事項為第三類。清單共列明行政審批事項468項,涉及33個監管部門。三是按行業歸類梳理原則。為了便于企業、群眾查閱,便于有關部門執行,目錄中行業名稱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范式。目錄明確了176個行業對應的29個主管部門。四是列表方式細化監管事項。清單詳細列明各監管事項的名稱、審批層級、監管部門以及監管依據等,目錄詳細列明各行業名稱、主管部門和監管依據等,盡可能明確監管事項與監管部門之間對應關系,清晰劃分各部門的監管邊界,便于實際工作中更好執行。
四、意見建議采納情況
一是刪除了我市沒有監管對象的事項。如沙化治理、民航貨運、火車運輸、電信業務等。二是刪除了目前無法明確監管部門或主管部門的事項,如電力行業、糧食加工行業、自然景區管理等。三是刪除了一些上級修訂監管依據的事項,如稅務部門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核準、對納稅人延期申報的核準、對納稅人變更納稅定額的核準等事項。四是對沒有足夠修改理由的事項予以了保留,如設立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印刷企業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審批、外國證券類機構設立駐華代表機構核準等。
五、下一步應用工作
一是根據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和省政府相關規定立、改、廢、釋情況,以及行政權力責任清單調整實際,市級各部門對《清單和目錄》實行動態調整,及時向社會公布,方便企業、群眾辦事和監督。二是延伸制定《清單和目錄》。要求各縣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基于市級《清單和目錄》落實本地各監管部門的職責,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
主辦單位: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技術支持:中國電信廣元分公司 網站維護:廣元市電子政務外網運營中心
政府網站標識碼5108000004
蜀ICP備2021017977號-1
川公網安備 51080002000282號
地址:廣元市利州區利州東路二段68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