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拉人頭”與“團隊計酬”成為商業模式的核心,合法的外衣下包裹的往往是傳銷的實質。近日,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大隊查處一起利用電商平臺進行傳銷的違法案件。該案中,某科技公司在其運營的電商APP平臺上,推出一項旅游服務產品,其商業模式隱藏著傳銷風險。
經查,該公司的核心運作模式為“推薦返利”機制,消費者購買旅游服務后獲得推薦資格。平臺設定“推廣大使-團長-創客-會員”多級架構,并且團長-創客-會員三個層級之間存在直接返利和間接返利機制,即直接推薦他人購買可獲10%返利,間接推薦則可獲5%返利。
為規避監管,當事人安排推薦人與第三方靈活用工平臺簽訂虛假勞務協議,以“服務費”的名義來支付上述返利。在短短數月內,當事人通過此種方式成交訂單56筆,收取費用近28萬元。該行為實質上已構成了《禁止傳銷條例》所界定的傳銷行為,執法機關依法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特征剖析:網絡傳銷的“五大隱形術”
上述案例是當前網絡傳銷從線下轉向線上的一個典型縮影。它們常以“新零售”“共享經濟”“社交電商”等名義包裝,但其內核依然是傳銷。主要呈現以下五大特征:
概念包裝高大上。不法分子紛紛披上“區塊鏈”“元宇宙”“數字資產”等前沿科技外衣,或將普通的“推薦返利”包裝成“創新商業模式”,極具迷惑性。
操作手段完全線上化。各類APP、小程序、社交群組成為傳銷的主陣地。參與者動動手指即可完成繳費、發展下線,資金流轉隱蔽,組織者則隱匿于網絡之后,蹤跡難尋。
利益誘惑依靠“拉人頭”。其盈利核心并非銷售真實的產品或服務價值,而是依靠發展人員形成層級來獲利。正如案例所示,通過直接與間接推薦來設定獎勵,誘使參與者不斷拉人。
行為模式刻意規避法律。本案中,當事人通過偽造勞務合同支付返利,企圖為傳銷行為披上“合法外衣”。這種絞盡腦汁的偽裝,正是其自知行為違法的體現。
與多種違規行為相互交織。網絡傳銷常與虛假宣傳、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糾纏在一起,使得整個模式更具欺騙性。
來源:北京朝陽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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