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屬于非法活動,是國家明令禁止并嚴厲打擊的一種違法行為。根據《禁止傳銷條例》規定,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主要表現為“拉人頭”傳銷、騙取入門費傳銷、“團隊計酬”傳銷。
以下三種行為均屬于傳銷:1、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2、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3、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當前,傳統傳銷正向網絡傳銷蔓延,不斷改頭換面,變換伎倆,以“連鎖銷售”“資本運作”“電子商務”“股權發售”“消費增值”“消費返利”等多種名義為幌子欺騙群眾,使之遭受巨大經濟損失,直接導致了許多群眾血本無歸、傾家蕩產、親朋反目,甚至是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打擊傳銷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需要政府、群眾組織和廣大市民的通力合作,請廣大市民認清傳銷的危害性,帶頭抵制傳銷,一旦發現傳銷活動,及時報告居委會、社區或街道辦事處,也可撥打舉報電話直接舉報,形成全社會共同抵制、打擊傳銷的氛圍,消除滋生傳銷的土壤。
來源:紅雁先鋒(微信公眾號)
主辦單位: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技術支持:中國電信廣元分公司 網站維護:廣元市電子政務外網運營中心
政府網站標識碼5108000004
蜀ICP備2021017977號-1
川公網安備 51080002000282號
地址:廣元市利州區利州東路二段68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