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23年2月至4月期間,當事人通過微信小程序,由推薦人直接或者間接推薦其他人員加入,以此獲得推薦獎勵的方式銷售其公司定制的一款茶葉,發展人員不受限制。該定制茶葉進貨價為81元/盒,銷售價分為四個級別:小康級別售價為900元/盒、安康級別售價為2300元3盒、泰康級別售價為6300元9盒、盛康級別售價為18600元30盒。會員A在小程序上購買茶葉后,推薦B購買,則A可以獲得直接推薦獎勵,B推薦C購買后,A 可以獲得間接推薦獎勵,B可以獲得直接推薦獎勵,以此類推。當事人通過上述方式獲得銷售收入共計51200元,產生直接推薦獎勵1840元,間接推薦獎勵440元,共計2280元。
二、處罰情況
當事人組織發展多層級銷售人員銷售商品,并以下線銷售的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的行為,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三)項的規定。2024年5月,寶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沒收當事人的茶葉及違法所得,并罰款人民幣7萬元。
三、案件點評
傳銷經營方式具有組織封閉性、交易隱蔽性、人員分散性等特點,往往被不法分子用以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實施價格欺詐、騙取錢財,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危害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本案件的查辦,將當事人的傳銷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及時鏟除了經濟風險隱患,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對涉案的傳銷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和法律指導,幫助其遠離傳銷違法行為,并結合案例開展了形式多樣的禁止傳銷宣傳活動,提高廣大市民的自我保護意識,自覺抵制傳銷違法行為,徹底鏟除傳銷賴以生存的土壤。
來源:上海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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