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1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4年第1期)
按照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現將涉及我市在總局及省專項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旺蒼縣建文鮮魚蝦行銷售的草魚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8月23日,承檢機構執行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旺蒼縣建文鮮魚蝦行抽取了1批次草魚(購進日期:2023年8月22日)。經檢驗,“孔雀石綠項目”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情況
2023年9月22日,旺蒼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向該店送達了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涉案草魚已銷售完畢,現場未發現有孔雀石綠等相關產品和設備。因該批次草魚均是零售,未留下消費者信息,故不能追回。未接到異常反饋。
2.排查整改復查情況
經調查,當事人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義務。旺蒼縣市場監管局責令其停止銷售不符合要求產品,做好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工作,避免再次出現類似情況,并于2023年11月24日進行復查驗收。
3.行政處罰
因當事人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旺蒼縣市場監管局已將該案件移送至縣公安局。
二、四川歐匯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泡蒜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7月5日,承檢機構執行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四川歐匯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泡蒜(購進日期:2023年6月23日)。經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情況
2023年8月8日,蒼溪縣市場監管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了現場核查,發現抽檢批次泡蒜已無庫存。因銷售方式是零售,未留下顧客聯系方式,無法召回。期間未接到異常反饋。
2.行政處罰情況
經查實,當事人已停止經營。鑒于本案當事人不接受調查且處于失聯狀態,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四)項的規定,蒼溪縣市場監管局中止案件調查。
三、蒼溪縣梨鄉市場任莉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泡辣椒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7月5日,承檢機構執行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蒼溪縣梨鄉市場任莉食品經營部抽取了1批次泡辣椒(購進日期:2023年6月22日)。經檢驗,“苯鉀酸及其鈉鹽(以苯鉀酸計),二氧化硫殘留項目”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情況
2023年8月8日,蒼溪縣市場監管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核查,發現該批次泡辣椒已全部銷售。涉案批次泡辣椒系當事人于2023年6月22日從成都老城川菜調味品有限公司購進4kg,除抽檢1.2kg外,剩余2.8kg全部銷售。因零售故不能召回。期間未接到異常反饋。
2.排查整改復查
當事人在采購涉案批次泡辣椒時索取有供貨商的經營資質、進貨憑證以及同批次產品檢驗報告,并建立有購進臺賬,依法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
3.行政處罰情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蒼溪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經營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
四、廣元市壽亨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萬達中心店銷售的、標稱由營家健康科技(廣東)有限公司生產的艾申特牌維生素C維生素E蛋白粉”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6月14日,承檢機構執行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廣元市壽亨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萬達中心店抽取了1批次標稱由營家健康科技(廣東)有限公司生產的艾申特牌維生素C維生素E蛋白粉”(生產日期:2022年12月30日)。經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情況
經利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調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由廣元市壽亨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統一購買后向各分店配送,“艾申特牌維生素C維生素E蛋白粉”共購進780桶。2023年7月20日,執法人員現場調查時,購進的780桶“艾申特牌維生素C維生素E蛋白粉”已銷售620桶,剩余的160桶同批次產品已全部召回公司倉庫并貼有“召回產品”字樣的封條,其余已銷售產品未接到異常反饋。
2.排查整改情況
經排查,蛋白粉中大腸菌群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加工環節原輔料、人員、設備、環境受到污染和消毒殺菌不徹底導致,將細菌帶入食品中,或在冷卻、內包裝過程中,遭受空氣中細菌二次污染。
3.行政處罰情況
當事人索取有供貨商的經營資質、進貨憑證以及同批次產品檢驗報告,并建立有購進臺賬,依法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利州區市場監管局決定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
五、劍閣縣下寺鎮李記調味品店銷售的白芷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10月12日,承檢機構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劍閣縣下寺鎮李記調味品店抽取了1批次白芷(購進日期:2023年8月1日)。經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情況
經劍閣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調查,2023年8月1日,當事人從成都金牛區佳億香食品經營部處購進白芷1.6kg,截止收到《檢驗報告》時,已全部銷售。因零售未留下顧客聯系方式,故無法召回。期間未接到異常反饋。
2.排查整改情況
經排查,造成產品不合格可能是生產者可能為了延長保質期或改善外觀,過量使用二氧化硫進行漂白和防腐。劍閣縣市場監管局要求經營者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建立進銷臺賬,食用農產品購進中必須查驗檢測合格報告。并于2024年1月31日進行復查驗收。
3.行政處罰情況
經查,當事人行為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五十條第(九)項之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劍閣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予以警告。
六、劍閣縣下寺鎮愛尚果園水果店銷售的香蕉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10月15日,承檢機構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劍閣縣下寺鎮愛尚果園水果店抽取了1批次香蕉(購進日期:2023年10月15日)。經檢驗,“吡蟲啉項目”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情況
經劍閣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調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是當事人2023年10月15日從廣元盤龍鎮川陜甘川陜甘農產品交易中心購進,共10kg,已銷售完畢。因零售未留下顧客聯系方式,故無法召回。期間未接到異常反饋。
2.排查整改情況
香蕉中吡蟲啉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種植戶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劍閣縣市場監管局要求經營者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建立進銷臺賬。并于2024年1月31日進行復查驗收。
3.行政處罰情況
經查,當事人行為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五十條第(九)項之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劍閣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予以警告。
七、劍閣縣下寺鎮剛哥干雜店銷售的白芷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10月14日,承檢機構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劍閣縣下寺鎮剛哥干雜店抽取了1批次白芷(購進日期:2023年6月15日)。經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情況
經劍閣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現場調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是當事人2023年6月15日從廣元盤龍鎮川陜甘川陜甘農產品交易中心購進,共2.2kg,已銷售完畢。因零售未留下顧客聯系方式,故無法召回。期間未接到異常反饋。
2.排查整改情況
經排查,造成產品不合格可能是生產者可能為了延長保質期或改善外觀,過量使用二氧化硫進行漂白和防腐。劍閣縣市場監管局要求經營者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建立進銷臺賬,食用農產品購進中必須查驗檢測合格報告。并于2024年1月31日進行復查驗收。
3.行政處罰情況
經查,當事人行為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五十條第(九)項之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劍閣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予以警告。
八、劍閣縣下寺鎮胡記干雜店銷售的白芷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10月14日,承檢機構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劍閣縣下寺鎮胡記干雜店抽取了1批次白芷(購進日期:2023年9月14日)。經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情況
經劍閣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現場調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是當事人2023年9月14日從綿陽市陳老幺干雜調味品經營部購進,共2kg,已銷售完畢。因零售未留下顧客聯系方式,故無法召回。期間未接到異常反饋。
2.排查整改情況
經排查,造成產品不合格可能是生產者可能為了延長保質期或改善外觀,過量使用二氧化硫進行漂白和防腐。劍閣縣市場監管局要求經營者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建立進銷臺賬,食用農產品購進中必須查驗檢測合格報告。并于2024年1月31日進行復查驗收。
3.行政處罰情況
經查,當事人行為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五十條第(九)項之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劍閣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予以警告。
九、旺蒼縣梁記水產干雜批發部銷售的白芷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10月16日,承檢機構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旺蒼縣梁記水產干雜批發部抽取了1批次白芷(購進日期:2023年9月25日)。經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情況
2023年11月16日,旺蒼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并對現場進行了檢查?,F場發現有1.08kg白芷未銷售,執法人員對涉案白芷進行了扣押。經調查,該批次不合格產品是當事人2023年9月25日從成都市郫都區海霸王干雜區22幢16號(經營戶鄧莉)購進,共2.5kg。其中抽檢1.58kg,剩下的1.08kg未銷售,產品數量不一致的原因是誤差導致的。
2.排查整改情況
經排查,造成產品不合格可能是生產者可能為了延長保質期或改善外觀,過量使用二氧化硫進行漂白和防腐。旺蒼縣市場監管局要求當事人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嚴把食品安全關。并于2023年12月25日進行了復查驗收。
3.行政處罰情況
因當事人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旺蒼縣市場監管局將該案件移送至縣公安局。2023年11月22日,旺蒼縣公安局以梁丹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進行了立案調查。
十、蒼溪縣白鶴鄉謝氏酒坊生產的高粱白酒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10月15日,承檢機構執行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蒼溪縣白鶴鄉謝氏酒坊抽取了1批次高粱白酒(生產日期:2023年10月13日)。經檢驗,“甜蜜素(以環已基氨基磺酸計)項目”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情況
經蒼溪縣市場監管局調查,該批次高粱白酒系當事人于2023年10月13日加工,共30L。截止檢驗報告送達時,已銷售完畢。因零售未留下顧客聯系方式,故無法召回。期間未接到異常反饋。
2.排查整改情況
經排查,造成產品不合格是生產者外購白酒帶入,盛裝外購白酒和抽檢批次高粱白酒系同一酒缸。執法人員在復查過程中要求該酒坊禁止非法添加各類添加劑,現場并未發現甜味劑。
3.行政處罰情況
當事人生產不合格高粱白酒的行為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2023年12月8日,蒼溪縣市場監管局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十一、旺蒼縣志剛農產品經營部銷售的臘川味香腸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10月26日,承檢機構執行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旺蒼縣志剛農產品經營部抽取了1批次臘川味香腸(購進日期:2023年10月24日)。經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情況
經旺蒼縣市場監管局調查,該批臘川味香腸是當事人2023年10月24日從羅志剛食品加工坊購進,共21斤。截止檢驗報告送達時,已銷售完畢。因零售未留下顧客聯系方式,故無法召回。期間未接到異常反饋。
2.排查整改情況
經排查,造成產品不合格是熱天高溫,產品保存不善,導致過氧化值超標。執法人員要求當事人加強對腌臘制品的管理,并于2024年1月5日進行復查驗收。
3.行政處罰情況
當事人銷售不合格臘川味香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一百零四條的規定,2023年12月19日,旺蒼縣市場監管局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十二、蒼溪縣世紀華聯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焦糖瓜子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11月13日,承檢機構執行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在蒼溪縣世紀華聯購物中心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焦糖瓜子(購進日期:2023年11月9日)。經檢驗,“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1.產品控制情況
經蒼溪縣市場監管局調查,該批次瓜子系閬中市長青商貿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2日從成都華歌食品購進,共2件(2.5kg/件),購回后直接配送至當事人處。截止檢驗報告送達時,該批次瓜子抽樣4.5kg,對外銷售0.45kg,損耗0.05kg。因零售未留下顧客聯系方式,故無法召回。期間未接到異常反饋。
2.排查整改情況
經排查,瓜子過氧化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被氧化,也可能是產品儲存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酸敗。蒼溪縣市場監管局要求當事人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完善進銷臺賬。并于2024年2月7日進行復查驗收。
3.行政處罰情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2024年2月2日,蒼溪縣市場監管局給予當事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7.02元,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
主辦單位: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技術支持:中國電信廣元分公司 網站維護:廣元市電子政務外網運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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