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全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強市、食品安全、標準化和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等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負責全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負責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和督辦大案要案、疑難案件、跨區域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4.負責全市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法授權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5.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市消費者權益服務中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6.負責全市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并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7.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檢和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8.負責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產品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9.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10.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并組織實施,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指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
11.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監督商品質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12.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本級地方性標準的立項、編號發布工作。依法對標準制定和實施情況開展監督。
13.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檢驗檢測工作。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14.負責統一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工作。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工作。
15.負責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
16.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17.依職責監督和指導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標準和技術規范。負責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后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和投訴舉報處置工作。
18.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與處罰。執行監督檢查制度,依職責查處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化妝品的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互聯網銷售的違法行為。參與省藥監局組織的監督檢查。
19.指導縣(區)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
20.負責全市知識產權戰略和規劃的制定,負責知識產權的保護,負責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21.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民營經濟黨組織建設有關事項。在市委組織部指導下,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22.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024年,市市場監管局將堅持以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為主線,聚焦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廣元市人民政府戰略合作協議,緊扣中心、服務大局,奮力推動廣元市場監管工作再上新臺階。一是堅定不移強監管守底線。以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為主線,大力推進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持續推進“穿透式”“沙盒式”監管,強化食品全過程監管。認真抓好藥品流通使用、麻精藥品、疫情防控藥械專項檢查,推動昭化茯苓352工程和天麻GAP示范建設。持續開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后監督檢查。不斷提升特種設備“智慧監管平臺”運用能力,推行電梯維保備案單位信用分類分級監管。二是堅定不移抓服務促發展。持續優化市場準入、退出服務,繼續做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持續完善公平競爭審查預警制度,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價格、廣告等監管,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推廣行政處罰裁量積分制試點,降低企業成本。持續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推動“揭榜掛帥”項目,籌建省級鋁基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完成電動汽車充電樁檢定工作,培育企業標準“領跑者”、商會團體標準“領先者”。強化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和優勢企業培育,推進利州區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工程試點縣(區)創建和“七佛貢茶”省級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示范區申報工作。三是堅定不移強素質樹形象。聚焦“縣級局”和“基層所”兩個層面,抓緊推進基層市場監管局(所)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持續推動行風教育和主題教育工作,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堅持不懈加強自身建設,提升破解市場監管難題的路徑方法,著力打造信念堅定、本領過硬、監管為民、廉潔高效的市場監管執法鐵軍。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二級預算單位6個,其中行政單位2個,其他事業單位4個。主要包括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本級)、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經開區分局、廣元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廣元市計量檢定測試所、廣元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廣元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預算總數8716.45萬元,比2023年收支預算總數增加73.98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增加。
2024年收入預算8716.4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716.45萬元,占100%。
2024年支出預算8716.4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528.62萬元,占86.37%;項目支出1187.83萬元,占13.63%。
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8716.45萬元,比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增加73.98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642.47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242.2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03.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14.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56.18萬元。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716.45萬元,比2023年預算數增加73.98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增加。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242.26萬元,占83.0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03.4萬元,占8.07%;衛生健康支出214.6萬元,占2.46%;住房保障支出556.18萬元,占6.38%。
1.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款)行政運行(項)2024年預算數為3842.37萬元,主要用于市場監督管理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2.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024年預算數為68.72萬元,主要用于市場監督管理的設備采購、鄉村振興工作經費和重點產業專班工作經費。
3.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市場主體管理(項)2024年預算數為15萬元,主要用于市場準入、許可審批、信用監管等市場主體管理專項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市場秩序執法(項)2024年預算數為131.8萬元,主要用于反壟斷、價格監督、反不正當競爭、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網絡交易監管、廣告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綜合執法等市場秩序執法專項工作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2024年預算數為75.63萬元,主要用于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及運行維護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24年預算數為2212.06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項)2024年預算數為896.68萬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4年預算數為657.79萬元,主要用于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024年預算數為45.62萬元,主要用于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0.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4年預算數為142.27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11.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4年預算數為72.33萬元,主要用于部門下屬事業單位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12.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4年預算數為556.18萬元,主要用于部門按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528.6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654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生活補助等支出。
公用經費987.6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50.3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7.4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2.9萬元,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
公務接待費與2023年預算相比減少0.18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規定壓縮公務接待費。
2024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接待考察調研、招商引資、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3年預算相比減少0.1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29輛,其中:轎車15輛,越野車6輛。
2024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2.9萬元,用于29輛公務用車燃油、過路(橋)、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場監督執法管理事務。
2024年部門預算未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未安排出國(境)任務和計劃。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23年預算持平。
2024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2024年,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局機關和市場監督管理局經開區分局等2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739.14萬元,比2023年預算減少29.39萬元,下降3.82%。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各項財經規定,壓縮公用經費支出。
2024年,安排政府采購預算391.9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39.88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52.11萬元。
截至2023年底,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有車輛29輛,其中,定向保障用車5輛、執法執勤用車21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1臺(套)。2024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2024年廣元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74個,涉及預算8716.45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37個,涉及預算6541萬元,運轉類項目19個,涉及預算987.62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18個,涉及預算1187.83萬元。
(二)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機關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開展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項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市場主體管理(項)主要用于市場準入、許可審批、信用監管等市場主體管理專項工作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市場秩序執法(項)主要用于反壟斷、價格監督、反不正當競爭、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網絡交易監管、廣告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綜合執法等市場秩序執法專項工作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主要用于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及運行維護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主要用于下屬事業單位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務(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項)主要用于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九)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十)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部門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的支出。
(十一)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單位應繳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十二)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事業單位用于單位應繳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
| 附件: | |
|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xls |
主辦單位: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技術支持:中國電信廣元分公司 網站維護:廣元市電子政務外網運營中心
政府網站標識碼5108000004
蜀ICP備2021017977號-1
川公網安備 51080002000282號
地址:廣元市利州區利州東路二段68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