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按照《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9〕23號)、《廣元市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方案》(廣府辦發〔2019〕58號)要求,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在前三版抽查事項清單的基礎上,對照第四版省級清單事項,組織37個市級部門修訂完善了《廣元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四版)》(以下簡稱《事項清單》),并于2023年11月27日印發。
二、制定目的
《事項清單》是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和相關部門工作實際情況制定。通過調整抽查事項清單,進一步厘清各部門在聯合抽查工作中的職能職責,明確部門聯合抽查的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內容、抽查方式、組織實施層級等具體內容,為全市常態化組織開展部門聯合抽查提供依據,推動2024年全市市場監管領域新型監管機制更加完善,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更加科學、合理、高效。
三、主要內容
(一)《事項清單》共涵蓋了74個抽查事項,對比省級第四版事項清單和市級第三版事項清單共調整了39個抽查事項,其中刪除了組織層級和實施層級為省級的7個事項,對應省級清單新增3個事項,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新增9個事項,有6個抽查事項分別新增聯合抽查部門,納入4個跨部門綜合監管事項,修改了10個抽查事項的檢查內容、聯合單位、組織和實施層級。
(二)按照涉及的行業、領域職責分工情況,此次修訂的《事項清單》在第三版的基礎上增加了組織層級和實施層級,確定了抽查對象、牽頭部門、配合部門和參與配合部門的抽查檢查事項,使聯合抽查工作分工更加明確,更具備可操作性。
四、下一步打算
將對照《事項清單(第四版)》,起草制定《廣元市2024年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計劃》,為2024年市級部門開展聯合雙隨機抽查檢查提供政策依據,促進工作更加科學,進一步提升監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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