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包頭青山法院微信公眾號
你以為傳銷還是幾十個人在小黑屋里被洗腦上課?統一口號振臂高呼?被騙加入被控制人身自由?
隨著科技的進步,傳銷手段也在不斷“上新”。傳銷者借助網絡這個“大助理”讓人真假難辨!
下面,青小法發布一起典型案例揭穿網絡傳銷騙局。
馬來西亞MBI國際集團借助網絡進行虛假宣傳,在網上銷售MFC理財項目。該項目要求有一名會員進行推薦,收取下線人員繳納的700元至35000元不等的費用來注冊不同等級的賬戶。
注冊賬戶后,下線人員需購買該平臺發行的“易物點”來獲取加入資格。該項目對推廣者進行“直推獎”“對碰獎”等獎勵,借以不斷發展下線人員加入。之后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將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數量及繳納金額作為返利依據,以“投資即有高額回報且只漲不跌”等宣傳口號為誘餌,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
小趙經他人介紹,通過以上方式加入該傳銷組織并成為會員。在發展下線的過程中,小張協助小趙宣傳MFC理財項目,解答下線人員提出的問題,幫助下線人員注冊賬戶及操作系統等。
為方便從事MFC傳銷活動,小趙、小張租賃青山區某寫字樓開設工作室,以實地講課、建立微信群等形式,進行MFC項目宣傳和會員招募。經審計,二人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35人,層級已達3級以上,收取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繳納的傳銷資金數額共計3034833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小趙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被告人小張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法官說法:本案中,小趙和小張加入馬來西亞MBI國際集團的MFC理財項目,并以投資該項目能夠取得只漲不跌的高額收益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數量及繳納金額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其二人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法官提示:本案中,看似與傳統傳銷不同,實則殊途同歸,看似理財實則仍舊是傳銷,通過網絡進行花樣翻新,不斷變換噱頭,投資理財只是虛名,其本質仍然是要求參加者繳納費用才能獲得加入資格,傳銷的目的就是謀取非法利益。
最后,告誡廣大群眾在網絡投資時務必擦亮眼睛,切不可被高額利益所誘惑,不管傳銷如何變化花樣,凡是要求參加講座聽課、承諾高額回報、設置會員費及等級、引誘介紹他人加入、進行洗腦培訓等,均要高度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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