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迎春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全面推廣使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建議》收悉,結合我局職責,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開展工作情況
(一)嚴格執法監督。一是強化經營環節監督檢查,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食品經營領域“限塑”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場監管系統結合“守查保”專項行動、文明城市創建等工作,組織開展商場超市、集貿市場、餐飲行業等重點領域禁限塑推進情況專項檢查,嚴格督促食品經營單位落實“限塑”要求,加強對食品經營環節使用塑料袋的管理,要求停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不得向消費者無償、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等。截至目前,共計檢查食品經營單位2970家次,責令整改38家。二是強化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近期我局組織相關執法人員對轄區內聚乙烯農用地膜、塑料購物袋和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生產企業進行了全面排查,摸清了底數,建立了臺賬。此次排查統計,轄區內有塑料制品生產企業6家(其中1家生產塑料購物袋、2家生產塑料餐盒、3家生產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重點檢查了塑料制品生產企業是否生產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主要查看了企業原材料進貨臺賬、出廠檢驗報告等。對農資經銷商、集貿市場、商城超市等塑料制品經營企業是否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聚乙烯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等開展了突擊檢查。三是嚴格抽檢,截至目前共抽檢塑料購物袋6批次(省級抽查)、聚乙烯吹塑薄膜(地膜)9批次(市級抽查),其中2批次不合格,并已移交縣區進行調查處置。
(二)嚴格市場準入。一是在日常監管中對直接接觸食品的塑料制品生產企業,進一步嚴格市場準入。禁止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對納入淘汰類產品目錄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日化產品等開展執法工作。二是加強餐飲行業禁塑監督管理,在檢查中督促食品經營單位做好產品替代并按照規定期限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
(三)強化宣傳。引導積極開展“限塑”宣傳,提高群眾環保意識,一方面通過微信公眾號發送“限塑”宣傳,另一方面在日常檢查中向經營戶和消費者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引導集貿市場使用符合國家衛生、環保要求的塑料制品,推廣生鮮產品使用可降解包裝膜(袋)。向食品經營單位發放宣傳資料3500余份,有效營造“限塑”氛圍。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持續加大執法力度。我局將結合《2022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方案》和食品安全“守查保”工作部署,加強對商品過度包裝的執法監管,加大塑料購物袋、農用薄膜產品綜合執法;對生產環節發現問題的企業,要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限期整改,追溯不合格產品流向;對銷售環節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及時查處,致力查辦一批違法案件,對重大典型案件加強督查督辦。
(二)加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在生產和經營領域,深入開展聚乙烯農用地膜、塑料購物袋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合年度抽查計劃,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對不合格企業實施跟蹤抽查。扎實做好抽查發現的問題企業和問題產品后處理工作,對重點企業、重點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形成閉環管理。
(三)加大曝光力度。在案件查處中,對典型違法案件集中曝光,提升監管威懾力,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依規向社會公示企業違規生產、銷售不合格塑料購物袋、農膜產品等監管執法信息,督促企業守法經營、誠信經營。對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企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不斷加大失信懲戒力度。
(四)強化宣傳引導。積極開展“推廣使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宣傳,利用日常檢查和業務培訓的機會,結合“質量月”“食品安全宣傳周”等活動,充分利用線上線下各類媒體,做好相關政策解讀宣傳,提高公眾對塑料污染危害性的認識與參與塑料污染治理的積極性,引導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自覺參與塑料污染治理,形成良性社會氛圍。
感謝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關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得到您的支持。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
(聯系人及電話:李林,15390182128)
主辦單位: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技術支持:中國電信廣元分公司 網站維護:廣元市電子政務外網運營中心
政府網站標識碼5108000004
蜀ICP備2021017977號-1
川公網安備 51080002000282號
地址:廣元市利州區利州東路二段68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