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落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任務的通知》(國市監注發〔2021〕36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21〕9號)、《四川省市場監管局辦公室關于印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市場監辦〔2021〕86號)、《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深化“證照分離”改革相關措施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市場監管部門“證照分離”改革實際,出臺該文件。
二、改革目標
自2021年7月1日起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國務院公布的“證照分離”改革事項清單中涉及市場監管部門的19項事項,按“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
三、名詞解釋
“證照”是企業進入市場的兩把“鑰匙”。所謂“照”,指的是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而”證”,指的是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原先要開辦一家公司,首先要取得主管部門的經營許可證,才能到市場監管部門申辦營業執照。上海自貿區建立和擴區以來,率先開展了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實現了市場準入領域的“先照后證”,也就是只要到市場監管部門領取一個營業執照,就可以從事一般性的生產經營活動,如果從事需要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再到相關審批部門辦理許可手續。
四、改革進程
證照分離指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審批的改革。2015年12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上海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總體方案》,決定在上海浦東新區率先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
2018年2月,原國家工商總局表示,將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后減證”,大幅減少行政審批,著力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10月10日,《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發布。12月1日起,在全國自貿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推動523項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
2021年6月3日,國務院正式印發《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國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
相關鏈接: 關于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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