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半島晨報》官方帳號 發布時間: 2021-9-27 09:13
9 月 24 日,大連市打傳辦組織大連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及金普新區市場監管局,開展禁止傳銷進校園宣傳教育活動,深入淺出地為大連民族大學 2000 余名新生現場宣講。市場監管及公安部門執法人員提醒大學生及廣大市民,只要同時具備兩點就可以斷定涉嫌傳銷。
當前,傳銷組織把目標瞄向學生、農民、下崗職工、老年人、退伍軍人等人群,以招工、投資可獲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等為誘餌,將其騙往異地參與傳銷。為完善長效監管機制,鞏固工作成果,防止涉傳人員重蹈覆轍,大連市構筑轉化網格,對傳銷組織骨干人員,除依法進行刑事行政處罰外,還將相關人員參與傳銷情況及相關處罰文書,函告所在地有關部門,請當地有關部門協同公安機關做好跟蹤教育、轉化工作。同時,構建打傳天網,以"無傳銷社區"建設為切入點,組織禁止傳銷進校園、進社區等行動,著力構建打傳一體的長效監管機制,用 1400 多個節點編織成一張全民參與、社會共治、打防一體的天網,使傳銷分子和傳銷活動無處遁形。
如何甄別各種傳銷亂象?市場監管及公安部門執法人員提醒大學生及廣大市民,只要同時具備以下兩點就可以斷定涉嫌傳銷:一是"交入門費",讓交納一定資金或購買一定數量的產品,獲得加入資格;二是"拉人頭",讓發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線的層級關系 , 并以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的數量所交納的資金或者銷售業績為計算報酬的依據。如遇上述情況,一定要及時舉報。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組織策劃傳銷的,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 50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非法所得,處 1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參加傳銷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 2000 元以下的罰款。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齊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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