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電子商務經營者:
近年來傳銷活動出現網絡載體與電子商務結合的新特征,不但給參與者帶來經濟損失,也對社會治安、社會和諧穩定帶來危害。為推進我市“無傳銷網絡平臺”創建工作,打擊和防范網絡傳銷,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和良好的營商環境,請廣大電子商務經營者切實扛起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做堅決遠離網絡傳銷的守法者,做防范網絡傳銷的宣傳者,做打擊網絡傳銷的參與者。現發出如下倡議:
一要認真落實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主體責任,依法履行法定義務,加強對平臺內經營主體的監管。其他電子商務經營者要加強行業自律,自覺守法經營。
二要嚴格遵守《電子商務法》《禁止傳銷條例》《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不得在經營行為中采取拉人頭、收取入門費、團隊計酬等傳銷經營模式,不得利用分享經濟、社交電商、會員制電商等名義從事傳銷活動。
三要加強網站和平臺內容管理和審核,不發布、不傳播傳銷信息,拒絕為傳銷活動提供廣告宣傳、信息儲存、網絡支付等服務業務。
四要積極配合執法機關對傳銷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義務。
五要積極配合執法機關開展打擊網絡傳銷的法制宣傳,不斷提高識別和防范網絡傳銷能力,提醒平臺經營者和用戶抵制、遠離傳銷,認真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六要積極參與社會共治,自覺抵制網絡傳銷違法犯罪,不斷凈化網絡交易環境,為創建“無傳銷網絡平臺”工作貢獻力量。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電子商務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發現有傳銷等違法行為的,請撥打12315熱線電話或通過gysdcbgs@163.com郵箱進行投訴舉報。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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