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以來,廣元市消委會陸續接到消費者在購房、購車、裝修時與經營者簽訂合同,交付“定金”后,因種種原因無法履行合同造成“定金”不能退還和消費者在裝修、健身、美容、購買家具時交付消費“預付款”后商家關門走人的消費投訴。這些消費投訴一方面實實在在給消費者造成了經濟損失,另一方面,消委會組織又“無力”依法依規為消費者維權。為此,市消委會提示廣大消費者:合同簽訂需理性,定金、預付款慎支付。
合同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合同一經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發生了權利、義務關系,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擔違約責任。因此,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理性。合同對方為自然人的要核實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合同對方為法人的要查詢注冊資料,考察了解公司實際情況,確認真實性;要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托,查驗其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合同書;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合同對方為個人合伙或個人獨資企業的,要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并由經辦人簽字蓋章。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還須要親筆簽名。同時,消費者要正確評估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與家人商議后再簽訂合同,不要輕信商家的廣告宣傳,盲目沖動簽訂合同,避免當無力履行合同義務或家人反對時,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和麻煩。
“定金”和“訂金”有區別。“定金”是作為雙方履行合同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而“訂金”僅具有預付款性質,不具有擔保合同簽訂和合同履行的功能,如果消費者一方不履約,作為預付款的“訂金”要做退還處理,收受訂金的一方違約,只需返還所收受的訂金即可,無需雙倍償付。因此,消費者一定要根據自己的消費需求而定,謹慎選擇交付“定金”或“訂金”。
“預付款”是一種支付手段,不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證明合同的成立。消費者要謹慎辦理預付卡、儲值卡,降低預付額度,縮短使用周期;要堅持簽訂合同、索要票據,妥善保管好發票和消費憑證。不要貪圖“便宜”,讓過多的預付會員卡套牢消費,在辦理預付會員卡前要了解商家的經營資質,查看有無營業執照,經營期限、經營場地、經營設施以及經營狀況、有無擔保等情況,如果發生消費糾紛要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消委會組織投訴;商家惡意卷款關門跑路,涉嫌詐騙的,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主辦單位: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技術支持:中國電信廣元分公司 網站維護:廣元市電子政務外網運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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