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蒼溪縣市場監管局首份不予處罰行政決定書送達永寧鎮經營電動摩托車及零配件銷售法人杜某手中,執法人員現場對杜某未經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向其宣傳了有關法律法規,督促其落實主體責任,增強守法意識。
“太感謝了,‘首違不罰’讓我感受到了市場監管執法的包容性,批評教育我完全接受,今后一定依法經營。”杜某激動地說。
原來,在上個月,該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該經營店在未辦理營業執照的情況下從事電動摩托車及零配件銷售活動,涉嫌違反了《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經查,該經營店系三年內首次違反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規章,危害后果輕微,當事人也立即辦理了營業執照,符合《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首違不罰”清單適用規則》相關適用條件,該局決定對該杜某的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
據悉,該局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大力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充分運用責令改正、警示告誡、行政約談、行政指導等柔性執法方式,服務市場主體更好發展。今年以來,共實施從輕處罰、減輕處罰案件322件,不予處罰案件1件,充分體現寬嚴相濟的法治精神,讓企業感受到“有溫度的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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