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蒼溪縣委、縣人民政府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guī)定》,全面加強食品安全黨政同責。
《通知》突出“關鍵少數(shù)”,明確了黨委主要負責人、政府主要負責人、黨委常委會其他委員、政府分管責任人和政府班子其他成員的食品安全職責30條。《通知》厘清了縣食品安全委員會等32個食品安全相關部門職責110條,各級各部門黨委(組)要認真審視食品安全發(fā)展戰(zhàn)略,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黨委工作重點,加強食品安全隊伍建設,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調研制度,營造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氛圍。政府要強化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職責,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現(xiàn)代化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同時,《通知》還要求充分運用巡查、督查督辦、考核評議、約談、責任追究等機制,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將食品安全工作情況納入領導干部和部門述職重要內容。
《通知》既充分體現(xiàn)了縣委、縣政府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又充分體現(xiàn)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為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長效機制。(蒼溪縣局 徐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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