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場經營主體:
為維護節日消費價格秩序,規范市場價格收費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現提醒告誡如下:
一、自覺守法經營
自覺遵守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交易原則,強化價格自律,自覺誠信經營,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二、嚴格明碼標價
要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及服務價格,明確收費標準,公示投訴電話等信息。酒店住宿不得在平時標示的執行價外加價,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其他任何費用。電商銷售應在網絡頁面、溝通交流中通過文字、圖片、視頻等方式明碼標價。
三、禁止價格欺詐
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及其他價格信息;不得不標示或者弱化標識對消費者不利的價格條件;不得使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虛假價格承諾等虛假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交易。
四、禁止哄抬價格
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推動相關商品和服務價格大幅度上漲;不得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強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務,變相大幅度提高價格;不得在成本未明顯增加時,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務價格。
五、違法責任
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有哄抬價格行為的,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市場價格檢查巡查,嚴肅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對于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歡迎廣大消費者共同監督,及時撥打12345、12315投訴舉報。
主辦單位: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技術支持:中國電信廣元分公司 網站維護:廣元市電子政務外網運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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