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
監管中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的通知
市級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新型監管方式,推進監管體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實現差異化監管,提高監管效率,根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提升營商環境工作的具體要求,現就我市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結合部門職能職責抓好落實。
一、總體要求
各單位應當根據在履行工作職責中產生的登記注冊、行政許可、行政確認、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違法失信等信息(以下簡稱監管信息),對監管對象進行信用分級分類,在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對守法誠信企業合理降低監管頻次,對重點監管企業和違法失信企業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二、細化工作措施
(一)明確信用分級分類標準
各單位應當按照上級部門或本單位已制訂的信用分級分類監管規則,對監管對象進行信用分級分類。無具體分級分類監管規定的單位,可以依照相關法律和行業規定自行制訂,也可參照以下標準制訂本單位監管對象信用分級分類標準。
1.信用分級
(1)對監管信息中無負面信用信息的,或者輕微負面行為已改正的,信用等級評定為A級;
(2)對監管信息中有不涉及違法、違規負面信用信息,或者實施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已改正的,信用等級評定為B級;
(3)對監管信息中,存在一般性違法、違規記錄的,信用等級評定為C級;
(4)對監管信息中,存在嚴重違法行為,或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者嚴重后果以及其他嚴重失信行為的,信用等級評定為D級。
2.監管分類
(1)對從事不需要行政許可和實施信用承諾、備案管理的市場監管對象,列為低風險類;
(2)對從事需要辦理行政許可,但不涉及安全、環保等重要領域的市場監管對象,列為中風險類;
(3)對從事涉及安全生產、環保,或其他涉及人身財產安全、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市場監管對象,列為高風險類。
(二)做好分級分類結果的運用
1.對信用分級A級、監管分類為低風險類的監管對象,按照無事不擾的原則,抽查檢查比例控制在3%左右,原則上不高于5%,對同一監管對象全年抽查次數不超過1次(抽查中發現問題的除外)。
2.對信用分級B級、監管分類為中風險類的監管對象,按照工作需要,抽查檢查比例控制在10%以下,對同一監管對象全年抽查次數不超過1次(抽查中發現問題的除外)。
3.對信用分級C級的監管對象,抽查檢查比例控制在50%以下,對同一監管對象全年抽查次數不超過2次(抽查中發現問題的除外)。
4.對信用分級D級、監管分類為高風險類的監管對象,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抽查比例不設上限,必要時列為必查清單,對同一監管對象全年抽查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抽查中發現問題的除外)。
5.抽查比例和全年抽查次數如法律、法規和上級要求另有規定,或履行職能職責有特殊需要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加強信息共享
對于國家“互聯網+監管”平臺等國家監管系統推送的監管信用分級分類結果,要對應到本單位信用分級分類評定工作中。
對于其他單位抄送要求實施聯合懲戒的監管對象,按照國家發改委聯合相關部門印發的系列聯合懲戒備忘錄和其他相關規定評定信用等級。
(四)提升信用分級分類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數據動態關聯
1.在對監管對象進行信用分級分類后,應當將分級分類結果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檢查對象庫中進行標注,必要時建立數據子庫,按照信用等級確定抽查比例。
2.在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檢查后,應當將檢查結果應用到對監管對象的信用分級分類中,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的后續處置情況進行追蹤,并將處置結果及時納入到對監管對象信用等級評定中。
三、完善工作機制
各單位應當明確本單位負責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的牽頭科室和責任部門,明確工作責任和流程。同時要做好對縣區單位在市場監管領域本行業“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信用分級分類的工作指導。
廣元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1年8月10日
主辦單位: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技術支持:中國電信廣元分公司 網站維護:廣元市電子政務外網運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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